沈阳土地将公开统一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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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0:05 北方热线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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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薛英鑫记者贾芳芳)5月23日记者获悉,在沈阳市城市规划区1220平方公里内的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将统一由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据介绍,沈阳市政府此举意在进一步加 强全市经营性用地的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统一管理 据了解,除了沈阳市内以外,浑南新区、铁西新区、于洪区的杨士地区、和平区的长
以“净地、拍卖”方式出让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土地使用程序的管理,今后,全部项目用地均采取净地出让的方式。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 行政区域内的拆迁工作,原来独立操作的区域由各区和开发区将达到净地标准的净地,交由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此外,土地出让将全部采用公开拍卖竞标的方式,不再实行土地网上挂牌交易,禁止以协议或划拨方式进行交易。按 照有关规定,在土地进行正式拍卖程序前,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开发建设单位作出任何承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市纪检监察部门将给予严肃查处。地价将有统一新标准 统一市场后,沈阳所有经营性用地将实行统一地价体系,价格均由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价格评审委员会确定。沈阳市 内也实行统一地价体系标准。 统一市场后,原独立操作的区和开发区土地价格的确定,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征求各区意见后报价审委确定。沈阳 市市域范围内统一的地价体系标准,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原独立操作的区(开发区)也将于今年10 月底以前,完成辖区内土地的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目前,沈阳市新一轮的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国土资源部验收, 近期将公布实施。项目审批、验收手续更简便 为进一步简化有关房地产项目审批程序,从即日起,沈阳市将取消各区规划部门对项目竣工后,产权证办理前的验收 程序。对于各类已建成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问题,改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在项目日常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市有关 部门还将成立协调办公室,派专人深入所有建筑工地,帮助建筑单位协调办理各种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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