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下跪”副市长庭上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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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0:40 海峡都市报 | ||||||||
N欣华《生活日报》供稿 本报讯广为社会关注的山东省济宁市原副市长兼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信涉嫌受贿450多万元案,5月23日在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据悉,李信于1954年2月20日出生,大学文化。自1991年1月至2004年被捕前,曾担任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信于1991年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先后收受40个单位和个人的110余次贿赂,为行贿单位和个人谋取商品销售、结算货款,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办理征地手续,减免国有土地出让金,拨付科研经费,贷款担保,安排、调动工作等利益。收受人民币337.83万元、美元8.9万元、人民币银行卡30万元及购物卡、手表、白金项链等款物,折合人民币45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信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检察机关还认为,被告人李信归案后,能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 昨日的庭审中,潍坊市人民检察院5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庭为李信进行辩护。在庭审期间,李信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绝大部分承认。 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刊出过李信向一位女性举报人下跪的照片。由于此案的特殊性,23日的庭审受到社会关注,约有200多人旁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