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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规”期限临近 扬城房产转让激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0:56 今日扬州

  今日扬州网消息:按照房产新政规定,6月1日后,凡购买不足两年就转让的商品房,必须收取营业税。距离这一期限还有一个星期,这两天,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转让的市民数量大幅度增加。昨天上午9点多,房产交易大厅里已经聚集了几十位市民。他们围在工作台前,急着办理房产转让手续。房产交易所工作人员说,昨天一上班,来办证的市民就特别多。

  据了解,这些来办证的大多是前些时买卖双方已经谈拢的,但一直没有正式过户,而且他们交易的房屋购买都还不足两年,有的还是期房,因此都想赶在6月1日新规定执行之前办妥手续。房产交易所人士说,尽管办证交易的多了,但交易价格并没有明显变化,上海等地最近出现的房产抛售现象也并未在我市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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