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海阔天空”索赔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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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1:1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湘潭“海阔天空”茶酒楼状告长沙“海阔浴都”商标侵权的案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原告张华南介绍,他1997年在湘潭投资兴建了一家“海阔天空”茶酒楼,并于2000年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海阔天空”文字及图形。核定服务项(第42类)的按摩、茶馆、饭店、花卉摆放、酒吧、咖啡馆、快餐馆、美容院、预订临时住宿、蒸汽浴室
由于茶酒楼生意不错,2004年8月,张华南决定到长沙市岳麓区开一家分店,但是在岳麓区申请工商登记时遭驳回。“对方给的理由是重名。因为2003年7月7日,曾经有公司向雨花区工商局登记企业名称为“海阔天空浴场。”为此,张华南于2004年9月向湖南省工商局投诉。经过雨花区工商局调解,对方向雨花区工商局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但张华南对此并不满意。他发现,虽然企业名称改成“海阔浴都”了,但在投入的广告中和招牌的使用中却是“海阔浴都天空大酒店”,且服务标志仍然是“海阔天空”。张华南认为,这种近似自己的注册商标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为此,张华南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阔浴都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此案昨日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后休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作者:李广军 李华东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