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诈骗500万 瑞安诈骗案"女强人"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1:2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消息: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市民关注的瑞安王荷妹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江苏籍女子王荷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54岁的王荷妹于1998年底流窜到瑞安,化名王兵与瑞安市东山办事处62岁的冯某同居。2000年至2002年3月期间,她鼓吹自己经营大宗家电、水果、羊绒、手机等生意,利润
据了解,王荷妹只有小学文化,1983年曾因犯诈骗罪、重婚罪被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后经再审改判9年6个月,于1992年刑满释放。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王荷妹表示服从,不再上诉。 王荷妹诈骗案曾被评为2004年温州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温州都市报记者 刘晓光 范景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