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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营扎寨”终未果 经济适用房“适用”了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1:29 新华网
  “去年就交了排号定金,但目前我还没拿到号,真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具有购房资格的人本不该这么多,但他们是怎么拿到审核手续的呢?”“为什么我们急需住房的人买不到房,而买到的人却既住大面积又开轿车呢?”……

  记者在为期两周的实地采访中亲身体会到了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困难,同时他们也向记者表达了对当前购买经济适用房难的抱怨。

  排号难、审核松、富人化趋势明显等问题,使得原本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在现实操作中走了样、变了味。而这也引起了中低收入购房者对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产生了质疑。甚至有专家提出,应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

  “安营扎寨”苦等放号但最终未果
“安营扎寨”终未果经济适用房“适用”了谁(图)
  5月10日,北京下起了小雨。但在丰台区“三环新城”的经济适用房售楼处却聚集了近百名排号的人,还有10来个小帐篷依次排开。记者了解到,排号人群中有的人已经在帐篷里住了一个多月,而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能够抢先一步拿到“三环新城”经济适用房四期的房号。一夜之间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11日,当记者再次来到“三环新城”时却发现帐篷所剩无几。正将被子放进旅行袋里准备回家的夏女士告诉记者,“昨天发通告说不接受排号,改为摇号的方式了。唉,大家看着没什么戏了,这不都走了吗?”

  在售楼处门口,记者看到由开发商贴出来的通告:“因对社会公开销售的房源数量有限,意向购房者众多,供求比例严重失调,故此我公司不可能采取以往排队放号的销售方式,经报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以摇号的方式确定购买顺序。……我公司再次重申,不承认所谓民间排号。”

  家住在五环外的李老汉无奈地告诉记者,他3月末就在此“扎营”,直到现在没回过家。“商品房太贵了买不起,我来排队就是想拿到号,买一套便宜点的经济适用房。”

  在这些住帐篷的人中,不少人都像李老汉这样迫切需要房子住,有的家庭轮流派人,有的是一人坚守。“三环新城”是目前北京四环路以内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由于每平方米均价不到3700元,比周边房价便宜了近2000元,因而前三期房子期期开盘都要排队拿号才能买到。也正由于担心第四期开盘会突然放号,所以许多购房者就在售楼处“安营扎寨”苦等放号。有数据显示,1998年至2003年底,北京市共批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52个,竣工面积1113万平方米,中央国家单位及各系统等建设413万平方米,两部分共建约1500多万平方米,平均每年竣工面积250多万平方米。2004年北京市竣工的经济适用房达306万平方米,全市经济适用房均价为2953元每平方米。记者从北京建设网了解到,2005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主要集中在天通苑、回龙观等10个楼盘。当记者一一致电询问公示楼盘后发现,除了极少数楼盘尚余大面积户型外,其余均“无经济适用房出售”。

  经济适用房到底卖给了谁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一般应符合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具有经济性,要求其价格适当、中低收入家庭通常能够承受,具有较强的可支付性;二是具有适用性,要求住房设计建造标准符合居民的需要,面积适当、功能适用、交通便利、公用配套设施齐全等。

  由于经济适用房较商品房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因此成了众人追捧和争相购买的对象,尽管每年都有几百万平方米的供应量、同时在购买资格方面有关部门也有相关规定,但这仍不能满足众多购买者的需求。

  记者了解到,购买经济适用房需经历一个从申请到审核的过程,在北京建设网发布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审批表格中,共有《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和《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3种。从表格上可以明显看到,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经过申请人单位和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的两道审核,审核内容除个人和配偶基本情况外,还涉及到补贴面积标准、收入状况等内容。据了解,2001年5月,北京市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审核制度。次年,又出台了“补充条例”,规定家庭全部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居民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2004年1月10日起,北京实施“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该制度在同年5月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得到进一步体现。依其规定,购房者必须出示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盖章生效;同时在网上、媒体上公示购房者姓名,以监督其是否具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但一些业内人坦言,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效果并不理想。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家庭全部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界定范围明显过于宽泛,同时如何衡量和测算也有一定问题,而由于相关部门审核又不够严格,往往使这项制度流于形式。

  天通苑业主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年收入远高于6万元。而在购房时,销售方从未提及关于出示收入证明方面的要求,整个销售过程和购买商品房几乎没有区别。

  与马女士不同,刘先生是某事业单位员工,按规定他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但按照级别认定,他能享受的是科级住房面积(70平方米)。而刘先生在申请表中填写的补贴面积标准是90平方米(即处级待遇),以期望买到更大面积的房子。而这张表格也顺利地通过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审核,他自己如愿地买到了大面积的房子。

  经济适用房是存是亡

  围绕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在各界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市原政协主席傅继德提交了《关于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提案,认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但现在已经出现了种种难以控制的违规现象,违背了该政策的初衷,又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应该停止开发建设。对此,记者采访的专家也有人表示赞成,但也有人认为,不能取消经济适用房。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黄英指出,在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相关实施细则的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难以操作的问题。如家庭实际收入的核实、公示制度作用甚微;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的缺乏造成相关部门间缺乏信息沟通,使得销售过程的资格审核和批准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这样一来,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而真正需要的家庭又没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实惠。再加上政策实施过程中某些职能部门的寻租行为,使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政策目标。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的尚教蔚对此也十分赞同。她认为,在审批环节上把关不严,最主要的原因是和审批单位(购房者单位和有关建设部门)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审批单位不用负任何责任。在今后政策法规制定中要堵住这块漏洞,要么取消有关部门的审批,要么就要与审批部门的利益和责任挂钩。尚教蔚表示,经济适用房政策作为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一种过渡措施,与住房商品化、市场化改革的长远目标并不一致。同时,经济适用房是我国特殊的住房市场发展阶段的一种政策选择,应注意到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的时间越长,成本越大,对房地产市场建设(价格双轨)越不利。

  房地产业内也有人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品。在经济适用房发展上,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在很多方面难以达成共识。从经济规律来看,在市场机制发挥住房资源配置主导作用之时,只能将政策性住房作为其必要的补充。如果将80%的居民都纳入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之内,由政府干预其住房选择行为,这是很难实现住房领域的市场化的。从长期来看,这种与市场经济规律相悖的目标不可能实现。与取消的看法不同,也有人表示,经济适用房不该被取消,应该不断地完善政策,加强全过程的管理。因为它是我国整体住房制度体系中重要的构成部分。有钱的人可以去买商品房,但有些中低收入人群可能一生都买不起商品房,需要政府提供优惠购房的机会。

  不久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维曾表示,经济适用房用地属于划拨用地,国土局在供地政策上对经济适用房将予以绝对保证,只要建委等部门确定好具体的项目位置,国土局每年都能保证200万到300万平方米的土地供应量。(记者李佳鹏实习生张媛源)(责任编辑:康宁)(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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