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县级行政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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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1:32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5月24日电(记者蒋桂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在谈到县一级体制机制创新问题时提出,为了理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广西要深化机构改革,在规定的编制总数范围内,允许县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调整、设置县级行政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 曹伯纯说,现在在各县(市、区),有的工作牵涉的部门较多,往往由于部门利益难
记者了解到,按照责权统一、运转协调的原则,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外,广西还将最大限度授予县(市)投资管理权限。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在广西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属于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除了跨县项目和涉及重要资源利用及重大生产力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部下放到项目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投资部门核准。属于非重大和非限制类项目的,原则上按属地原则,在项目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去年,广西总共89个县域单位共实现生产总值2148.5亿元,财政收入为153.8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28.6%。(完)(责任编辑:徐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