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花园”“大厦”不能随便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2: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我市部分小区的设施达不到相关标准,就胡乱起名叫大厦、花园或广场的历史即将结束。记者从正在起草、论证的《合肥市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中获悉,今后我市建筑物再不能任意起名了。

  按照《暂行规定》: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的单体建筑物才能称“大厦”;绿地率达到40%以上的居民住宅区才能称作“花园”;“别墅”,是指绿地率达50%以上的园林式高级
住宅区;“山庄”,指绿地率达45%以上的低层或多层住宅区;“城”,指有较完善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封闭或半封闭的城市住宅区;“中心”,指占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或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的;“广场”,指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群),其中必须有3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

  同时,小区、公寓、大楼、村、园、苑、阁、家、轩、馆、院、居等可作为建筑物的通名使用。

  (陈治)

  (来源:合肥晚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