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大厦”不能随便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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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2: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我市部分小区的设施达不到相关标准,就胡乱起名叫大厦、花园或广场的历史即将结束。记者从正在起草、论证的《合肥市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中获悉,今后我市建筑物再不能任意起名了。 按照《暂行规定》: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的单体建筑物才能称“大厦”;绿地率达到40%以上的居民住宅区才能称作“花园”;“别墅”,是指绿地率达50%以上的园林式高级
同时,小区、公寓、大楼、村、园、苑、阁、家、轩、馆、院、居等可作为建筑物的通名使用。 (陈治)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