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遏制气商涨价冲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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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4:39 扬子晚报 | ||||||||
受进口液化气价格下跌和部分北方气回流南方影响,5月23日,南炼、扬子的液化气气源价从4400元/吨,回落到4200元/吨,面对气商们频频要求上调液化气中准价的呼声,坚守“价格底线”10多天的南京物价部门终于长舒了一口气:目前的气源价和零售价基本盈亏相抵,短期内中准价不会上调。 这是物价部门通过中准价制度遏制气商们涨价冲动的又一个成功案例。5月13日,南京
尽管如此,物价部门还是承受了很大压力,上周南京周边一些城市每瓶气已涨到72元、73元,但眼下气源价回落表明,这一决策是正确的。南京物价局综合处处长陈仁斌介绍,液化气价格要保证气商们合理的利润,但更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液化气的合理利润应在5%左右,总体来看气商们赚的时候长,亏的时间短,受益显然超过这一利润率。物价部门会根据气源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中准价,但中准价应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动不动就涨。否则,频繁发中准价调整的“红头文件”,液化气成了指令定价,有违通过中准价让企业自主定价,充分竞争,让市民受益的初衷。中准价是气商们头上的“紧箍咒”,却是百姓利益的“护身符”。 南京空院液化气老总薛少华坦陈,从一年来气源变动情况来看,眼下4.5元/公斤的中准价还是偏高了。南京气源价一年间上下浮动达千元,在物价部门坚守中准价稳健前提下,经营液化气更像是炒期货。大气商充分利用库存大优势,低价进,高价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强。小企业生存更艰难,市场将进一步整合。小气商应加快联合步伐,统一进货、配送,做大做强,才是生存之道。(顾巍钟)(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