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近日在海南终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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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6:29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5月24日电 (记者 林莹) 海南省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近日终审宣判,原保亭国营南贸农场工人江玉梅被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6个月。 2002年到2003年间,江玉梅在三亚市亚龙木业有限公司门口,以每本1000元至1300元,每张30元的价格,先后多次向高方太购买6本零20张(共320张)盖有“文昌市林业局”“儋州市林业局”印章的空白“海南省木材运输证”。之后,江玉梅将这些“海南省木材运输证
海南中级法院二审认为,江玉梅为谋取非法利益,大量购买“海南省木材运输证”且向多人出售,其行为已经侵害了国家机关对木材运输事务的管理活动,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认定江玉梅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事实不符,予以撤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