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洛溪桥收费听证会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7: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原定后日举行,昨日突然变了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报道:广州市物价局昨日发布“关于不举行洛溪大桥收费改革听证会的通告”称:原定于本月26日召开的“洛溪大桥收费改革听证会”不举行。

  为此记者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求证:这是否意味着洛溪大桥6月还贷到期将停止收费?2
6日的收费改革听证会取消后,洛溪大桥收费改革方案是将取消听证还是延后听证?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忆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这两种选择都是有可能的,经过慎重研究,广州市物价局决定取消原定于26日举行的“洛溪大桥收费改革听证会”,并将郑重、妥善地处理接下来的事务,是否停止收费届时将会公布。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在上周五广州市物价局召开了洛溪大桥收费改革听证会预备会。约20名听证会代表参加了此次预备会,洛溪大桥收费方案引起代表的争议。

  据知情人士透露,预备会上对收费方案争议比较大。政府部门代表以及两名市民代表支持洛溪桥继续收费,而有部分代表则不赞同收费方案。会议一度因此产生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其一是产权问题,洛溪桥还贷结束后,决策权属于谁?其二,收费能否缓解交通堵塞?

  支持者认为,为避免交通拥堵,洛溪大桥应该收费并涨价。一名住在番禺的市民代表表示,方案提出的5元太低,不足以解决问题,涨到8元甚至10元才有效。

  有市人大代表认为,尽管市交委认为此费非彼费,但对老百姓来说,它就是一个费。如果靠收费来取得交通平衡,那天河体育中心堵车,是否也要靠收费解决?另外,洛溪桥继续收费的合法性还需加强论证。据介绍,目前大桥收费的法理依据是1992年出台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八条,但199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表明,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而当前现实是,对洛溪桥的收费方案,国务院没有相关规定。

  而持中间意见者认为,收费可以,但要分时段合理调节,比如上班高峰期收10元,夜间不收费,其他时间收5元。

  (晓航/编制)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