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参股办矿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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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7:11 新华网 | ||||||||
新华社石家庄5月24日电 (记者 杨守勇) 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被困的51名矿工,目前至少已有45人死亡。这次矿难的背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记者从河北省政府获悉,河北将严肃查处国家公务人员参股办矿、充当非法企业“保护伞”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 经过近年来关停整顿数千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井、小矿山,目前河北省仍有
在地方煤矿监管方面,河北明确规定,“各级监察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公务人员参股办矿和参与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煤矿的‘保护伞’,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凡县(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或属于‘四个一律关闭’但没有关闭的煤矿,要对县、乡镇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河北规定,各级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矿山负责人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力度。同时,加强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和取缔关闭企业的巡查,督查其整改进度,严防死灰复燃。还将强化责任追究,县辖内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应取缔关闭而未取缔关闭,或已取缔关闭又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按规定由监察部门对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河北这次专项治理整顿将采取强硬措施,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范围,齐抓共管。省政府明确指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另外,河北还将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宣传的同时,发挥新闻媒体、工会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