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不同步 不受理预售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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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9: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国忠彭世军)昨日,成都市建委下发《关于加强我市小区公建配套目标项目的监督管理办法和制裁措施》,对不能按期完成或久拖不配套公建项目的开发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在企业资质年检、换证时,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理。同时公建配套与项目建设不同步,有关方面将不受理项目预售申请,承担有小区公建配套项目的单位,在未完成小区公建配套项目前不得申请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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