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队员回归清华跳水队(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21:5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昨晚,媒体上出现国家体育总局于5月9日做出的《关于清华大学跳水队七名运动员注册代表资格申诉书》的批复。在批复的最后两条中明确写出,国家体育总局将为三名运动员代表清华大学办理2005年注册手续。 今年2月23日,清华大学跳水队就运动员注册问题上诉总局竞体司,主要内容是要求裁决张文婷等五名运动员注册为其他省市区跳水队的原注册无效,准许由清华大学办理注册;要求裁决张文婷等七人可以参加2005年全运会跳水比赛。 对于这些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在批复文件中回复:张文婷等七名运动员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代表资格注册有效。同时表示,对于清华跳水队与安徽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局的协议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悉,除张文婷、张明军、施庭懋、杨礼光、董贞扬五人由于注册、交流等问题不能参加十运会外,另两名运动员周吕鑫、何姿在4月份的十运会预赛中已获得了十运会决赛资格。 有三名运动员“回归”已经达到目的 清华跳水队:愿意接受结果 本报讯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昨天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表示自己上周末就看到了总局竞体司的批复。对此裁决结果,于芬表示可以接受:“总局做出这个裁决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利益,也是为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这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裁决结果,自己也在进行换位思考,所以也很感谢总局。” 对于部分运动员不具备交流和参加十运会的资格,于芬说:“总局的裁决要满足清华跳水队的全部要求也是不太可能的。毕竟有三名运动员‘回归’了清华跳水队,这就达到了清华大学跳水队申诉的目的,表明原先地方队对这几个运动员所进行的‘伪注册’不能成立。” 清华大学对现行管理办法理解不够 竞体司:支持高校办体育 本报讯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二处于宏臣处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体育总局非常支持包括高校在内的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他认为,清华大学跳水队在运动员注册问题上与地方体育局出现纠纷,原因在于清华大学对现行管理办法理解、掌握不够。 于宏臣认为,清华大学应积极跟地方合作,按规定尽早为运动员注册。 新闻链接 2005中国体坛第一案 号称“2005中国体坛第一案”的清华大学状告清华跳水队员王鑫家长的官司昨天上午9时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 2004年1月,王鑫在一次外出购物时神秘消失,清华大学在向公安部门报案后获悉,王鑫已被其母带回武汉。此后,清华大学得知,王鑫已成为天津跳水队的注册队员。在与王鑫的家人交涉未果后,清华方面对以王鑫的监护人身份与清华签订协议的何蕙女士提起了诉讼。 作者:孙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