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资料6月起明码标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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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0:3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从6月1日起,北京市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公布栏,公布农业生产资料相关价格信息。 市发改委要求,在公布栏中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关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有关规定。公布栏应当标明所售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量单位、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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