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儿子哈某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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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0:55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 (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单惠)5月24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1日23时许,哈某酒后回到家中,因为琐事,与妻子和儿子吵了起来,之后,哈某与儿子厮打起来。厮打中,哈某用单刃兽医解剖刀捅了儿子一刀,致使儿子当场死亡(本报对此事进行过报道)。(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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