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刀砍死劫匪 的哥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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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1:37 新京报 | ||||||||
甘肃临夏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量刑 据新华社兰州5月24日电(记者黄丽萍)甘肃省临夏市一出租车司机在多次遭遇歹徒抢劫后终于怒不可遏,将其中一人连砍17刀致其死亡。近日,临夏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出租车司机王强(化名)有期徒刑5年。
去年11月15日晚10时许,当王强驾驶出租车行至临夏市庆胜路口时,上来3名年轻乘客。在出租车行至行人稀少的老花市巷口时,3名乘客抢走王强身上的现金270元、一部波导手机,之后便逃入邻近的石桥巷内。3名乘客在下车后还威胁王强说:“如果敢去报警,就会杀你全家!” 想起自己在此之前遭受的多次抢劫,愤怒使王强丧失理智,于是便拿起藏在车上用来防身的刀,向歹徒追去,并很快将劫匪马某抓住。愤怒的王强二话没说,持刀向马某连砍17刀,之后拉着马某向110报警。马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