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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校申办有了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2:18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记者昨日从省劳动部门获悉,新出台的《江苏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规程》,对今后全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具体要求、操作办法等相关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按照规定,申办的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必须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办公用房、实习操作场所和住宿场所等。教师与学生之比为1∶20~25,专职教
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学校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应与办学规模相匹配,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要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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