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校申办有了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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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2:18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记者昨日从省劳动部门获悉,新出台的《江苏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规程》,对今后全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具体要求、操作办法等相关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按照规定,申办的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必须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办公用房、实习操作场所和住宿场所等。教师与学生之比为1∶20~25,专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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