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全面引入领导人员引咎辞职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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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2:31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谢登科)记者从中国建设银行获悉,为进一步从严治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建行日前出台了《关于追究案件发生机构及其上级机构领导人员责任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行领导人员失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制度。据建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中的领导人员覆盖全行,即包括总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在内的总行、分行和支行的各级领导人员。今后建行对管理工作严重失职,发生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的机构及其上级机构的领导人员,除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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