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稽查队长执法遭殴殉职”后续: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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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2:3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王永奇通讯员张红梅、张哲彬)昨日,在雄县质监局稽查队长周志涛以身殉职两个月后,凶手刘五生被保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月16日,在对全县食品包装进行执法检查时,雄县质监局稽查队长周志涛突然接到群众举报,带领3名执法人员前往雄县亚泰塑料制品公司进行检查,结果被货主刘五生殴打致死,年仅37岁。(本报3月19日曾作报道)
刘五生作案后在逃,3月30日,在警方强大的包围监控下,刘五生自首,4月2日被批准逮捕。4月26日,保定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刘五生涉嫌犯有故意伤害(致死)罪,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周志涛的家属也向法院提起100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昨日10时,保定市中级法院在雄县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刘五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犯罪情节及后果均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决定判处其死刑,并分别赔偿周志涛儿子、父母生活补助费人民币10878元、6181.5元、8559元。 据悉,刘五生当庭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