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暂缓审议怀孕14周不能堕胎的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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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2:59 北京青年报 | ||||||||
本应于5月24日在江苏省十届人大十六次会议上二审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草案)》被暂缓审议。记者了解到,《决定(草案)》3月底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一审时就惹来一片争议,经过两个月的反复讨论和研究,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相关部门人员仍未就“怀孕14周能不能打胎”达成一致意见。 一位精通法律并且参与了几次座谈的人士告诉记者,“怀孕14周不能打胎”与国家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一位老师说,人大常委会因为条件不成熟可以暂缓二审相关立法,法律术语叫做“搁置”,一项立法被搁置两年不审议就是废法,江苏地方立法26年以来尚未出现废法。 文/《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