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夺 两贼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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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3:2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利用黑夜作掩护,飞车抢夺女士挂在自行车上的包。日前,两飞车贼分别被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 被告人孟亮、王回想均为阜阳市颍泉区周棚办事处人,2004年11月22日20时许,孟亮、王回想骑一辆摩托车,在阜阳铁四局二处附近,抢夺正在骑自行车的张某挂在车把上的包,并将包的一根带子拉断,由于路边上有人喊,二人急忙逃跑,未得逞。
2004年11月22日21时许,两被告人骑一辆摩托车,在颍河东路麻纺厂门口附近,将刚下班的马某挂在自行车把上的女士包抢走,包内有现金1230元及其他物品。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了赃款1230元及物品,退还了被害人。 颍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亮、王回想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两被告人自愿认罪,并积极缴纳罚金,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李冬冬 张蕴 万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