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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建黄网站被判15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4:05 北京晨报

  晨报武汉专讯湖北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仙桃农民荣超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驳回了荣超的上诉,维持原判。

  21岁的荣超为仙桃市三伏潭镇农民,中专文化。去年3月27日,荣超化名向四清,在北京某公司购得一个域名后,建立“性福天堂”网站,向会员传播淫秽图片及影片。《武汉晨
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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