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矿难4责任人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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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4:5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24日电】(文洋耀辉)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矿难事故发生后,经初步查明,该公司总经理郑宝章等6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宝章、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王仰会、安全科长宋明杰、当班调度员范宝安4人被刑事拘留;董事长王唐生、主管调度兼生产副经理林在峰2人被监视居住。
作者:文洋耀辉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