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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照”被执行人 副庭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原省高院立案庭综合组组长吴文学、原成都中院执行庭副庭长曾林在一起执行案中共收受56万元贿赂款。另外,曾林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款130.5万元。省高院终审判处吴文学10年有期徒刑,判处曾林无期徒刑。

  吴文学原是省高院立案庭综合组组长、副处级审判员。曾林原是成都市中院执行庭副庭长,捕前系成都市中院党办副处级干部。

  经省高院终审审理查明,2001年下半年,成都市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嘉陵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经省高院终审判决生效后,该案由成都中院执行庭负责执行。进入执行期间,成都市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某下属公司的经理王某某找到时任成都中院执行庭副庭长的曾林,请求给予关照。

  曾利用职务之便,要求该案承办人暂缓扣押成都市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10余辆面包车。然后,曾林要时任省高院立案庭综合组组长的吴文学“帮忙”。吴文学利用职权,对成都市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申诉予以立案审查,并于当年年底向成都中院下达了该案的暂缓执行通知书。2002年6月,吴又以省高院名义下达了该案中止执行原判决和进行再审的民事裁定书。

  王某某为感谢吴文学的帮忙,通过曾林分3次向吴行贿16万元。曾林也收受王贿赂款40万元。

  去年上半年,二人案发。今年年初,绵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吴文学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绵阳中院另外还查实,曾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款130.5万元,其中有32万元是曾林与其妻子共同收取的。法院一审以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判处曾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一审判决后,二人不服上诉到省高院。本月17日,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目前,吴文学已被省高院开除公职。(省法宣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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