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施工不得超过22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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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市建委昨日召开加强工地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施工现场四周必须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工程外立面防护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工地必须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得早于6时;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必须干净整洁,职工工资要按时发放。凡是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工地,要对其限期整改。(彭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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