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出台文件 学前班收到“限停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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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1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昕实习生穆婧)市教委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班管理的意见》规定:市级示范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在幼儿园已能基本满足入园需求的地区,不再举办学前班;主城区在二至三年内取消学前班;其他区县所在地城镇也应创造条件,适时取消学前班。 学前班存在四问题
为何要出台这个学前班的“限停令”?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说,学前班目前存在四个主要问题:办班条件差,教师素质不高,教育和管理存在“小学化”倾向,招生行为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市教委对现行学前班作出了一系列规范管理的硬性规定。 学前班人数有限制 这位负责人介绍,“学前班人数要严格控制,每班最多不能超过40人;小学教师不能随便到学前班任教,必须取得幼儿教育专业合格证书,校方也不得将小学落聘教师、退休或病退教师安排到学前班任教。学前班负责人必须取得园长上岗证和园长资格证书。” 小学不能违规拒收 “任何小学不得以未入该校学前班为由,拒绝接受规定服务范围内学龄前儿童入学”,这位负责人介绍,学前班只能招收小学入学前一年的幼儿,不得违规招收未到年龄的幼儿。 据悉,学前班不能租赁或承包给个人承办,将根据“按质定级,按级收费,优质优价”的原则,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如查出存在保教质量和安全问题,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学前班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挤占挪用保育教育费。 不能布置家庭作业 另外,幼儿每天在学前班的作息时间,应与幼儿园接轨,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绝对不能硬性规定读写算任务,也不能布置家庭作业,更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