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回复四川代表:立法护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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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在文)近日,四川省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纪尽善收到了一份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正式回函。回函是对今年两会期间,纪尽善提交的一份立法议案的回复。在这份立法议案中,纪尽善建议修改《劳动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回函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计划制定农民权益保障法和修改《劳动法》,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将有可能在两部法律中得到体现。立法议案6条保护农民工
昨日,纪尽善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行的《劳动法》缺乏具体实施规范,且主要是调整国有企业固定职工的法律,不适用大量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 纪尽善的立法议案主要包含六方面内容:企业用工应不分身份,一律签订合同,严格规范劳资关系;从根本上破除城乡分割的制度性障碍,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把农民工对就业服务、义务教育和住房、学校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围;建立健全适用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援助制度等;建立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和支付监督制度,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对统筹、协调、保护农民工权益工作的职权和责任;明确用工单位及人员侵害农民工权益应负的法律责任。 纪尽善是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他从2003年就开始关注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并进行了调研。他说,四川作为劳务输出大省,资金回流对发展川内经济有不小的推动作用,所以保护农民工权益对四川尤为重要。劳动合同法平等保护农民工 昨日,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成员、湖南大学教授王全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制定专门的劳动合同法是当前《劳动法》的修改主要内容。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凡是企业用工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也一样。并且,企业不得歧视农民工。 农民权益保障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任大鹏则说,目前农民权益保障法的制定还处于调研阶段,包括调整范围在内的很多重要问题都存在争议。农民工权益保护是否会作为该法的组成部分还不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