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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桐矿业公司拖欠抚恤金 被300位太婆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6: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999年,万盛南桐矿业公司的工亡家属们获悉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1996年10月至1998年5月,公司没有足额发放抚恤金,拖欠金额每人达914元。该公司1000多名丧夫的老婆婆四处奔走,去年11月,其中308人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此案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应将其拖欠的抚恤金发放给原告。

  抚恤金标准提高家属不知情

  1996年10月1日,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施行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南桐矿业公司工亡家属的抚恤金标准将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发放,即从1996年10月到1997年6月,工亡家属每人每月应领取抚恤金162元;1997年7月到1998年5月,每月应领取167元,这20个月共应领取3295元,而工亡家属们实际领取的只有2381元,公司少发了914元。对此,工亡矿工家属都不知晓。

  抚恤金被拖欠300婆婆告状

  1999年初,临近一煤的工亡家属来走亲戚,无意中提到了抚恤金标准提高的事儿。消息传开,该公司1000多名丧夫的老婆婆立即联合起来寻找证据,证实了这一说法,该公司拖欠抚恤金竟高达100万元。

  于是,老人们开始向公司讨说法,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补齐被拖欠的抚恤金,但一直没有结果。去年11月,千名遭遇相同的老人决定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但由于人数太多,诉讼费也高,其中308名老婆婆决定作为第一批原告,胜诉后其他人再接着告。

  由于人数多,原告又全是“奶奶级”人物,此案在当地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一审昨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去年11月30日、今年4月,万盛区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建议由73岁的梁婆婆作为原告代表参加诉讼。

  原告的诉讼请求十分简单,主要一条就是,要求公司补齐1996年10月到1998年5月被拖欠的914元抚恤金。坐在被告席上,南桐矿业公司显得很无奈和尴尬,他们辩称,公司非但没有拖欠工亡家属的抚恤金,反倒发多了。理由是,从1996年10月到1998年5月,公司一直按照每月120.05元的标准计发,组成部分包括69元的基本抚恤金和51.05元的企业内部补助,20个月每人发放了2401元。按照新标准只欠发了894元,但在1999年,公司对每位工亡家属又补发了1001元,应该作为抚恤金充抵。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补贴是企业行为,不应冲抵国家法定抚恤金,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并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郑军 实习生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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