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培训机构将向社会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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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6:3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解悦)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昨天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二审。据悉,此《条例》今年8月1日有望在我省施行,培训机构违规今后将由人事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及设施等情况;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