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类小煤矿停止井下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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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3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厉实施D类小型煤矿停产整顿。通知重申,我市D类小型煤矿必须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 市政府要求,各地要对本辖区内D类小型煤矿是否停产整顿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矿主的警告必须逐一签字回执。D类小型煤矿必须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报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限期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达到B类矿井以上标准和进行安全评估,并依法办理煤矿
凡整顿逾期仍达不到B类标准以上的,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证照,由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凡2005年7月13日后仍未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矿井,一律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