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首设考区考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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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39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7日、18日两天。司法部24日就有关考试事项发出公告。根据公告,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部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的建议,自今年起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
公告指出,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举行考试,主要是指:分别在香港、澳门接受香港、澳门居民的报名、收取考试费用,分别在香港、澳门选择设立考场,组织考试等具体工作。有关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报名人员资格的审核、考试试卷的命制和评判、考试成绩的发布和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等,仍按司法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 今年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6月1日至20日,司法考试将进行网上预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