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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7日开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4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电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7日、18日两天。司法部24日就有关事项发出公告。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
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6月1日起网上预报名

  6月1日至20日,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进行网上预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 e 鄄galinf o .g o v .c n )进行网上预报名。

  司法部公告指出,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不举办考前培训班

  司法部公告强调: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根据公告,考试的复习与辅导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港澳居民可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在24日以司法部令第94号形式发布实施。根据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这个规定,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部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的建议,自2005年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

  五类人不得报名

  司法部公告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是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三是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四是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五是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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