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短信竞猜 单奖总额不得过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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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13 东方网-文汇报 | |||||||||||||||||
不得就灾难伤亡事件设竞猜题
针对有的广播电视有奖竞猜节目中出现的有损于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通知》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不得以高额奖品和奖金迎合或诱发听众、观众的投机、博彩心理。明确规定一般节目单个竞猜奖项的奖品、奖金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不得围绕灾难事件、伤亡事件等内容设置有奖竞猜题目。杜绝迷信、邪教、伪科学的内容,禁止解析姓名、出生日期,测算命运等迷信无聊内容。要求法制类节目和涉案、恐怖、凶杀类影视剧,不得竞猜案件细节、侦破手段、恐怖内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