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省级纪监派出机构试行垂直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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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19 法制日报 | ||||||||
> 本报长沙5月24日电 记者李松刘希平 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今天向记者透露,对派驻省直机关的35个纪检组和35个监察室将实行统一管理,这意味着该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由现行的受省纪委、省监察厅和驻在单位同时领导的双重管理改为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管理。 省纪委、省监察厅双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相关工作关系发生了变
派驻机构接受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的同时,将继续保持与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的工作联系,接受工作指导。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单列,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后,纪检组长将在派驻机构之间交流任职,交流任职时间一般在3年左右。 省纪委、省监察厅此次只对同时派驻的35个纪检组和35个监察室实行统一管理。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全面推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