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仪仗队状告深圳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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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37 南京晨报 | ||||||||
日前,因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被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决定起诉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 原告诉称,被告为推销其生产的“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等工艺品,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名称进行广告宣传,侵权行为持续四年之久,范围遍布全国各地。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48万元。北京晚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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