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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实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43 每日新报

  四种方法测算上限最低值即最终额度

  在实际购房中,购房者可根据自身条件分别按照四种计算方法测算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并取其中最低值,便是其最终可贷额度。

  以40岁的张先生为例,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4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0%,住
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8000元,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000元;配偶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3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15%,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6000元。该职工购买商品房,房价40万元,贷款年限15年。如采取夫妻双贷方式,测算贷款额度:

  1、按家庭收入计算可贷279000元。计算过程为:

  借款人收入400÷(0.1+0.1)=2000(元)

  配偶收入300÷(0.15+0.15)=1000(元)

  贷款数额=[2000×(0.4+0.1)+1000×(0.4+0.15)]×12×15=279000(元)2、按房屋价格计算可贷320000元。计算过程:

  贷款数额=400000×80%=320000(元)3、按余额计算可贷255000元。计算过程:

  贷款数额=(8000+3000+6000)×15=255000(元)4、最高限额300000元。

  根据以上四个条件计算的贷款数额,取其最低值,则该职工可贷额度为25.5万元。而按照调整前的贷款方法计算,张先生以公积金形式贷款最多只能借贷21万元,调整后其可以公积金形式多贷4.5万元。本版撰文新报记者安元王月通讯员王灵萍付臣余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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