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平矿难4名直接责任人被提起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9:05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5月25日电(记者李丽静)来自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的消息:备受瞩目的河南郑煤集团“10·20”大平煤矿重大责任事故4名直接责任人日前被该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而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
经事故调查和审理,河南省新密市检察机关认为,郑煤集团大平煤矿调度室调度员景永振、通风科调度员贾江华、通风科原科长彭向军、原矿长助理付相庄等四人,在此次矿难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