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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求职甘愿挨宰” 背后的潜规则亟待打破 谁在“以回扣换岗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9:18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桃乐)定期请吃饭、给好处费,类似现象在个别职介和企业之间时有发生。虽然这不是普遍现象,却在给这个行业抹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介工作人员称,在自己与一台资企业人事部门洽谈招聘操作工业务时,该部门的一工作人员竟然主动提出要根据招聘人员数量收取一定的好处费。

  “以前很少有这种情况,近两年出现得多一点。”据了解,这位职介工作人员目前向
前来找工作的人收取的费用是100元,不成功就退款。如果还要加上给企业回扣,那么在收费上要有所调整。虽然他已多次拒绝“回扣”要求,但很担心,因为仅在他所在的镇上,就新开了好几家小型职介所,“如果他们肯出这笔回扣的话,对我们有不小的影响。”这一潜规则令人深思:企业人事经理手中有较好的岗位,职介所投其所好就可能拿到诱人岗位。如此加大了职介所运营成本,这笔支出难免要转嫁到求职外来工的头上,高额的服务费也因之应运而生。据了解,回扣现象主要发生在操作工招聘过程中,这些诱人岗位对劳动者的要求并不高,一般只要中学毕业。业内分析,如果岗位收入不低而且要求也不高的话,很容易滋生“非常规”现象。首先,职介行业竞争激烈,这个“潜规则”让职介本身也是左右为难,毕竟这样一来将大大增加成本。其次,由于不少生产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给有关经手人带来了更大的“牟利空间”。因为企业的人事部门有一定选择权,可给这家职介也可给那家职介,难免会有职介为了拿到好岗位而许诺好处,或是出现个别企业索要回扣的事情。

  外来工付出高额求职费后,是否一定能获得更好的工作保障?事实上,外来工也曾遭遇到一些不公正待遇,比如少数企业做“试用期”文章,一批员工做完试用期就被解雇,换新的一批,因为试用期内用工成本低。有关人士指出,“以回扣换岗位”也是一种“以权谋私”现象,应引起各方面重视。企业应对此进行监管,以免让个别人利用企业赋予的职权谋取私利,而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着力推出一些措施,让劳动岗位的招聘过程更透明,减轻外来工进城务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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