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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9:39 首都之窗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市发改委副主任仇章建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市建委招标办主任陈现忠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市规划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毛力夫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市水务局副局长毕小刚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市商务局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处处长冯守华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边瑶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市审计局投资审计分局局长王汝秋

北京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图)
会场

  5月24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八部门联合召开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披露会”。政府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类投标单位、区县有关政府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方面代表约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市发展改革委仇章建副主任首先介绍了八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依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发改【2005】124号)规定的四项新制度: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招投标信息全过程公开制度、违法案件联合查处制度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度,以及五项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核准制度,今后在审批、核准建设项目时,将依法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对建设项未依法招投标的,将不予批准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受理投诉举报机构、电话、传真、通讯地址;三是进一步发挥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的作用,全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信用信息警示作用,及时公布招投标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五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当事人依法招投标的自觉性。

  市建委招标办陈现忠主任介绍:2005年市建委转变招投标管理思路,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并且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大政府投资工程资格预审、评标等环节监督管理力度,以防止围标、串标行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

  市规划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毛力夫副主任介绍:市规划委将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督纳入了规划管理程序,今后,将继续建立完善科学的经济、技术指标评价体系,加强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招标程序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市交通委周正宇副主任介绍:近年来市交通委在公路建设项目逐步推行公开招标制度,采取了推行合理低价评标法,加强资格预审工作,建立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年终评比奖励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市水务局毕小刚副局长介绍:市水务局将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增强依法招投标的意识;严格依法规范招投标工作 ;建立监督网络,全面推广“阳光水务工程”;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商务局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处冯守华处长介绍:市商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法律规定,以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运作模式推动了我市机电产品招标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今后,将加强124号文件宣传贯彻,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招标采购,除按规定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招标的全过程,还要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公告有关信息。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边瑶主任介绍:市监察局将规范招投标工作纳入了全市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基本建设“阳光工程”,确定了14项工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指派专人定期了解工程进展及落实“阳光工程”的情况;加强奥运工程监督,抽调专人参与2008年奥运会场馆建设监督工作;2005年更是以贯彻落实124号文件为契机,加大力度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制度,积极推进招投标管理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运用纪律手段,坚决查处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

  市审计局投资审计分局王汝秋局长介绍:市审计局将结合年度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计划及奥运工程建设审计监督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单位、招投标程序、投标单位以及评标、定标工作的审计力度;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招投标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并公布了招投标违法案件举报网站、电话和通讯地址。依法管理、严格规范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仇章建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政府投资是全体纳税人创造的公共财富,其使用直接关系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管好用好政府投资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是管好政府投资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我市政府投资领域仍存在着投资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等“三超”问题,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是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我委会同市政府七个相关部门依法制定了《关于依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发改【2005】124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解决“三超”问题,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

  一、文件规定四项新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

  一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为了提高确定中标人的公开透明度,充分发挥当事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有效防止招标人搞“暗箱”操作,本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完成评标后,中标候选人都要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全过程公开制度。为了实现全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全过程集中公开,市发改委将在《投资北京》网站上建立《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依法公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情况、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监督执法等全过程信息。

  三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违法案件联合查处制度。针对招投标违法案件通常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特点,《意见》规定了,市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可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重大招投标投诉举报案件,还可以与发展改革、监察、审计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四是各有关部门共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各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意见》规定了,各部门分别严格把关,共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在办理项目基本建设手续时,将依法审查招投标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二、贯彻落实《意见》的五项措施

  2005年,市发改委将积极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核准制度。今后,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将严格按照《意见》规定,依法核准招标方案。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不招标或邀请招标。

  二是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市发改委负责受理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的机构为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举报电话(传真):6641085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邮编:100031。欢迎社会各界依法向我委投诉和举报,我们将严格为投诉举报人保密,并及时调查处理。

  三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今后,市发改委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的职责,继续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

  四是充分发挥信用信息警示作用。今后,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查处招投标违法案件的处罚信息传送至发展改革部门后,发展改革部门将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并将处罚信息统一录入“北京市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系统”,供社会公众查询,有效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失信惩诫和警示力度。

  五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市发改委网站上专门设置了“招投标法律知识园地”,及时公布国家和本市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社会公众都可以上网查询。今后,我们还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投标法律规定,增强当事人依法招标、投标的自觉性。

  女士们、先生们,我坚信:在我们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必将越来越规范,我市政府投资效益必将越来越好。我们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给我们大力支持,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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