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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对自由职业者敞开大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0:29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备受灵活就业人员关注的《兰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于5月24日正式出台。《实施细则》的下发,意味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各类自由职业者将进入医保的大门。

  在去年4月颁布《兰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专门抽调人员着手制订实施细则。为了使细则既符合国家政策,又能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在多次反复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几次易稿,并三上局长办公会讨论后最终敲定方案。为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实施细则的内容,本报特进行解读。

  政策解读

  参保代理机构

  据介绍,拟代办灵活就业参保手续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在申请取得资格后,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保范围。首批委托代办基本医疗保险的机构是:兰州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省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中国兰州工程技术人才市场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其主要职责是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审核登记、医疗保险费代收、代办医疗保险证、社保卡(IC卡)、病历本发放等业务,并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

  哪些人可参保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人员。

  如何参保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持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的个人当年或次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专用缴款书,到相应的代理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原在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养老保险接续的人员,一律到兰州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原在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养老保险接续的,一律就近到各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医保手续。

  首次办理手续的,需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并填写审核表2份。委托代理之前,已在原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原《社会保障卡》(IC)卡,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转证明,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缴费情况

  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未办理退休手续前,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5%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

  本细则实施后,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本细则实施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可持原存档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相关证明,按规定到委托代理机构登记办理参保手续,并从办理参加医保手续之日起,每人每月分别缴纳统筹补充金2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5元。

  上述人员所缴费只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不设立个人账户。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参保人员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医疗费由个人支付。享受待遇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符合国家法定退休(职)条件,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不少于10年,方可享受退休(职)人员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会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足缴费年限规定的,在退休(职)时,要以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和缴费比例,足额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细则实施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可视作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或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只要未中断缴费,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得中断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须按规定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中断缴费。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并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中断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则视为自动退保,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从中断缴费的当月起停止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动退保后重新参保的,按首次参保的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居住外地一年以上的,需在参保登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长期驻外”登记手续,其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先由本人垫支,治疗结束后,凭当地医疗机构的病历、出院证明,费用清单、付款发票等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报。

  违规将受处罚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下列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一、将《兰州市社会保障卡》(IC卡)转借他人的;伪造、涂改处方、费用交易等凭证的;二、欺诈、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三、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作者:记者艾琳李小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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