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1998年洪灾国家救灾款物两任村支书被开除党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0:40 新文化报 | ||||||||
本报白城讯(记者邢阳)在1998年的那场大洪水中,洮南市幸福乡很多居民都受了灾。村民王振河家由于被当年的洪水浸泡,土坯房已经残破不堪,山墙上的裂缝将近10厘米宽。由于房屋随时可能倒塌,王振河在屋内一堵墙旁边支起了5根柱子。 王振河说:“1998年洪水时,我家房子成了危房,当时村领导答应给我7000元钱建房款重建房屋,但7年过去了,这笔钱的影都没见到。”
1998年洪水过后,国家拨给幸福乡政府大量救灾款物。然而,个别村干部却打起了这笔救灾款的主意。近日,幸福乡六家子村两任贪心村支书为此被开除党籍,其中一人被判刑。部分居民没领到救灾款 1998年夏天,洮南市幸福乡六家子村遭遇洪水袭击。洪水过后,当时的村支书陈焕章带着村干部查看了受灾村民的房屋后,确定了72户需要重建房屋居民的名单,并准备按照每户7000元的标准发放建房款。大多数村民欢欢喜喜地拿到建房款,却有十几户居民的建房款一直没有下落。 当时的六家子村会计刘海江证明:“发大水后,国家给六家子村无偿建房款50.4万元(每户按7000元发放给各户,共72户),可实际建房61.5户,共用43.05万元,其余款项被当时村领导取走,不知去向。”个人垫付抢修堤坝款被冒领 村民于国发说,在1998年洪水来临时,乡政府组织村民加固堤坝,他承包了加固堤坝的工程,当时的乡政府领导要他先行垫付所有费用,结算时按3分利连本带利一起给他。“当时考虑到汛情紧急,我还是共产党员,我没考虑就答应了。”于国发回忆说,“当时我投入的人工、石料等共计3万余元,工程完工后,乡政府给我开了一张欠据。” 1999年初,乡政府把这笔款项拨到了村里。于国发拿着乡政府开出的欠据找到村支书陈焕章和现金员王辉要钱,王辉把他的欠据拿走后要他回家等消息。但于国发等的钱却始终没有消息。一晃5年过去了,陈焕章和王辉均不断推脱。 昨天,记者从洮南市纪检委了解到,当年在物资发放过程中,当时的村支书陈焕章在未经乡政府允许、村领导班子也未开会研究的情况下,擅自把部分建房物资变卖,用于偿还建学校时的债务。两任贪心村支书被开除党籍 洮南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有关民警介绍,当年王辉拿到于国发的收据后,冒领了于国发的工程款22371元,用于自己盖房。后来王辉担任了该村党支部书记,私自做了假账补平亏空。 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王辉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了解,由于陈焕章挪用救灾款物,王辉非法侵占集体资金27371元,洮南市纪检委已经给予二人开除党籍处分。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