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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大力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1:05 今日扬州

  市委农工办今天表示,我市将积极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行这一新型的土地流转形式。

  5月11日,高邮大尖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这一新型的土地流转形式进入扬州。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土地股份合作改革会议上,我市表示,将大力推行高邮大尖的做法。以前,农村土地的流转形式主要表现为转包、转让,带有较强的行政调整味道,经营大户
、基层组织和农户三者的权、责、利关系始终不能很好地协调。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过股权和收益的分配,将村民与合作社结成了紧密的利益联合体。

  业内人士分析,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甚至比前两次改革的意义更为深远。(来源:关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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