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狂徒不顾鸣枪 追砍公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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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1:14 金羊网-新快报 | ||||||||||
一疑犯就医时恰遇当事警察而落网,此案昨日开审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朱赞锋)海珠区4名无业青年在寻仇殴打“仇家”时,遇上正在巡逻的公安人员和治安员,4人即对制止他们的执法人员大打出手。在公安人员表明身份并鸣枪警告后,4人仍然持刀追砍公安人员和治安人员,并致治安人员手臂受伤。昨日,海珠区法院新滘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 指控:行凶遇阻追砍执法人员 李康成、颜聪华、李运强、张军都是20岁左右的青年,小学或者初中文化,没有固定工作,整日混迹于街头、网吧。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2月30日,因李康成在网吧与他人结下“梁子”,就召集颜聪华、李运强、张军等六七个人,收集了六把西瓜刀、开山刀准备寻仇,为了让刀便于砍杀,他们还在刀把上焊上钢管加长刀把。有的人还准备了迷彩服、白色手套,类似“飞虎队”的蒙面帽等等作案行头。 当晚10时30分,这伙人闯到海珠区上冲村桥南新街4巷4号一无名网吧,找出“仇家”叶某某,并将其拖出网吧殴打。公安人员温某和治安队员陈某某正好巡逻至此地,温某立即表明身份并大喊:“警察,不许动!”而李康成、颜聪华、李运强、张军四人听到后不仅没有停手,反而对温某陈某某大打出手。温某看到情势紧急,急忙举枪朝天开了两枪以示警告,李康成、颜聪华、李运强、张军不但没有停止行凶,还持刀追砍公安人员和治安人员,致陈某某左前臂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 巧遇:凶徒疗伤撞上警察被擒 危急之中,温某向狂徒开了两枪,一枪打中颜聪华的手臂,另一枪打中张军的腿。众狂徒这才吓得丢下砍刀,四散逃去。第三被告李运强被当场抓获。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第二被告颜聪华虽然逃离了作案现场,但在当晚到附近医院治枪伤时,恰好遇到公安人员温某带着治安员陈某某检查伤势,颜随即落网。其他两人随后也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2005年4月26日,海珠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将4人起诉至海珠区法院。 辩解:4人听到枪声弃刀逃跑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4名被告都显得很瘦弱,看上去身高均不足1.7米,他们回答公诉机关提问时,声音都又低又细。 他们在法庭上一致辩称,他们没有砍过执法人员,听到枪声之后都弃刀逃走,也没有看到其他人追砍执法人员。只有颜聪华供述看见李康成、张军曾扑向公安人员。 而第四被告张军的腿上中了一枪,子弹是从身体的正面打进的。按常理分析,子弹进入的方向说明中弹者面朝开枪者,这显然与张军辩解自己一听到鸣枪示警就将刀丢下逃跑的说法不符,当法官根据这一证据向张军发问时,张军无言以对。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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