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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1:25 中国西藏新闻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过去的一年,是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区党委领导下,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发展,保障西藏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稳步推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了16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15件。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10件,批准或批准修改2件,作出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件。

  预防职务犯罪是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新时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犯罪体系,有效遏制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主体、预防单位的职责、预防对象、预防措施和法律责任,对重大决策和项目、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招投标、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任职回避等方面的犯罪预防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实施,对建立科学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预防格局,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地履行职务,遏制和防止职务犯罪,加大反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西藏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加强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财政监督条例。该条例针对西藏在财政收支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规定了各级财政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原则和相关法律责任,对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作出专门规定。这部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西藏财政资金的安全与完整,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的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顺利实施,以及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常委会对西藏现行有效的86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水法实施办法、消防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进行了修订,取消了18个行政许可事项,保证了行政许可法在西藏的有效贯彻实施,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此外,还对在清理中发现的与有关法律规定不相符合的自治区施行婚姻法变通条例和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的修改,结合西藏实际,常委会修改了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选举程序。修改了西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西藏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这将有利于实现西藏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

  常委会还审议了西藏自治区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正就法规草案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研究,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并将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在立法过程中,常委会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坚持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采取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到听取执法、司法机关的意见与人民群众的意见相结合,听取实际工作者的意见与专家学者的意见相结合,听取法律工作者和非法律工作者的意见相结合,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二是大力开展立法调研。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前在区内外进行立法调研,广泛了解法规草案涉及到的有关情况和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努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三是突出西藏特色,着力增强可操作性。在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注意结合西藏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增加创制性条款,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在法规制定过程中,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坚持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有效地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坚持对法规草案实行三审制,充分发挥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作用,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从而使所立法规真正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能管用”。

  常委会审查批准了拉萨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批准修改了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下发的11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西藏工作大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支持和促进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以解决“三农”问题和确保公正司法为重点,常委会检查了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10个专题工作报告,继续开展了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

  围绕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常委会深入开展了以“保护万里草原,关爱珍稀动物,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重点对有关地、县的草场、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进行了检查,要求及时整改或依法关停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企业。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为提高监督实效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有效途径。通过开展环保西藏行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西藏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西藏工作的重中之重。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关系西藏工作大局,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把解决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作为2004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从听取工作报告和调查研究等方面,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一是常委会组成专门的调研组,对有关地、市、县农牧业结构调整、粮食生产等情况进行调研。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还结合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二是听取审议了关于西藏农牧区税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增收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农牧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优势产业发展,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提高农牧业经济效益,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等建议。常委会要求有关方面毫不松懈地加大“三农”的工作力度,确保“三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常委会通过扎实开展科技进步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对全社会进一步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推进科教兴藏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发挥科学技术在西藏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大作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实现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基层“两院”法官、检察官断层现象突出,严重影响案件办理的问题,努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实现公正与效率,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关于西藏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情况报告。充分肯定了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官、检察官的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解决好基层法院、检察院存在的实际困难,促进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公路是西藏物资和客流运输的主渠道。为了保证道路运输的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公路建设和运输市场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对实施道路运输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自治区2004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方案。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去年西藏的审计工作,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取得实效。此外,还听取审议了自治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西藏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等报告。

  常委会考察了有关省、区开展评议工作的经验,调研了西藏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基本情况,举办了评议工作法制讲座,为进一步开展评议工作奠定了基础。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的办理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18件次,办理申诉控告29件次。常委会高度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代表工作,密切同基层人大的联系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认真办理议案,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自治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6件议案已经办结,常委会听取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已印发本次会议。针对规范西藏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因保护重点野生动物造成的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等事项,常委会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先行制定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着手制定有关规章。修订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列入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有关专门委员会已进行前期调研,待国家法律修改后,再作修改。在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408件建议、批评、意见,有关单位和部门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办理质量有所提高。

  常委会进一步密切同代表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听取意见、寄发刊物资料等形式,努力让代表更多地知情知政。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不断拓宽代表参政渠道。认真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的专题视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努力支持人大代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与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常委会领导在基层考察、视察、调研时,注意了解基层人大依法履职情况,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心下,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地、县人大负责同志去广东学习、考察,开阔了眼界,学习了经验。组织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和地工委89位负责同志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干部培训班,系统学习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为进一步推动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工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四、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担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是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在西藏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条件。为此,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区党委的统一安排,人大机关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人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在“信念、立场、宗旨、要务、实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深化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确保常委会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从和服务于西藏工作大局,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坚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深入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积极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收看全国人大有关法制讲座录像和卫星远程讲座,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有关人大业务知识,深入开展立法、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五、重视人大制度的宣传和对内交流对外交往工作,人大宣传和交流交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常委会办公厅会同区党委宣传部召开了西藏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人大宣传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制定了关于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工作联系的办法,积极加强了与自治区宣传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协作。为纪念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在西藏范围内开展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编辑出版了论文集,在《西藏日报》上连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完成了自治区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成就展和知识竞赛的有关工作,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重视开展对内交流和对外交往。先后接待了全国人大来藏检查指导工作和其他省区市来藏考察的宾客71批470多人,接待了美国众议院代表团、德国联邦议会访藏代表团和比利时记者访藏团。常委会领导出访了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通过对内交流和对外交往,进一步宣传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了社会主义新西藏的良好形象,扩大了西藏在国内外的影响,为西藏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反分裂斗争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六、深入开展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各级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向前发展

  为及时解决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努力开创西藏人大工作新局面,常委会在区内外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这次调研,使常委会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西藏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基本情况,总结出了西藏各级人大工作的基本经验,针对西藏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西藏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为区党委加强和改进西藏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一年来,常委会还依法任免了21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选了2名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研究、拟定和审议有关议案,开展立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在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整体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的进度与立法计划的要求尚有差距,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仍是薄弱环节,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代表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2005年是完成“十五”计划、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继续迈进的关键一年,也是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的大庆之年。做好这一年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2005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区党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第一要务,坚持实干兴藏,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按照这个总体要求,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今年是实现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目标的重要一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做到立、改、废并重,努力提高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议水平,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制定和完善上。要立足西藏实际,紧紧围绕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抓紧制定和完善一批适应改革发展稳定需要、促进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法规。今年计划进行的立法项目主要有:一是制定森林法实施办法、渔业法实施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科普法实施办法、登山管理条例、青少年工作条例、公路条例等法规;二是修改草原法实施细则、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法规。对上述立法项目,有关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起草部门和提请机关的沟通协调,狠抓立法规划的落实,确保立法计划按期完成。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还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重点,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做到坚持以宪法为依据,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努力拓宽法规草案起草渠道,对涉及面广、群众普遍关心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要采取召开征询意见会、立法听证会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证公民有序参与。

  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有重点地加强监督,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要把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上,增强监督实效。今年常委会计划对9部法律及相关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听取10个专题工作报告。一是对工会法及其实施办法、气象法和自治区气象条例、建筑法和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职业教育法及其实施办法、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促进国家法律和西藏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二是加大工作监督力度。要认真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宏观调控措施、重大经济决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编制情况的汇报,为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和批准“十一五”计划做好准备。听取和审议关于“四五”普法情况和“五五”普法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审判监督工作的报告、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关于内外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三是对常委会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报告决议的落实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今年要启动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评议工作,把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与对干部的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五是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形式,增强监督实效。对执法检查、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有新的改进和提高,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办法和新举措,使监督工作不断有新的亮点、新的进展。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大跟踪和督办力度。

  三、以推进决定和任免工作民主化、科学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重要保障。要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选择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要强化调研、论证工作,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为西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根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常委会要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重视、引导和发挥好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努力提供良好服务和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采取有效手段,通过多种形式,尽可能让代表更多地了解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加强与代表的信息联系、工作联系和思想联系,努力让代表知情知政。二是要不断创新和规范代表活动方式,增强代表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活动。围绕西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三是要扎实有效地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四是要切实做好代表服务工作。

  各位代表: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之际,我们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纪念活动。大力宣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人民当家作主的光辉历程,西藏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领导下,团结一致,抓住机遇,与时俱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西藏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小康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自治区成立40周年献礼!(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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