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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扩招主管校领导停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2:23 东南快报

  擅自扩招,没有经过有关招生机构的批准,高校领导要停职检查,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

  违规录取不予电子注册

  记者昨天获悉,教育部规定,对有违规收费、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规模,不经省级招生
考试机构擅自录取考生等行为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主管校领导要立即停职检查,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处理;违规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对协助、参与非法招生活动或向考生违规收费的招生工作人员,将严厉查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校不得指名录取考生

  教育部要求,录取期间,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拟使用调整计划数的有关高等学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向有关高等学校顺序投档,不得为吸引高等学校在本地区增投计划而降低投档要求。高等学校不得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费。高等学校必须公示本校调整计划的执行结果。(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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