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廉政防腐体系 广西交通厅提6大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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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3:19 新华网 |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交通行业廉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交通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学习研究会议,围绕当前交通行业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解决问题的6大举措,并迅速在全区交通系统铺开。 6大举措包括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坚持在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临时党组织、设立工程管理委员会、廉政合同签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建立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项目投资人招标制度,重点抓好BOT项目、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的招标工作,规范转让行为。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审计。要健全项目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造成重大损失和发生腐败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区交通厅党组再次向全系统作出廉政承诺,从厅党组做起、从厅机关做起,带头遵守和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部和自治区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尤其要贯彻执行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中央纪委“五个不许”、自治区党委“六条规定”和交通部“四个不准”。凡是要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做到的,厅党组和厅机关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厅党组成员必须首先做到。重申厅党组成员绝不违反规定干预、插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分包、资金划拨及合同变更等活动。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既要管好业务工作,又要管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分管的单位、部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禁止他们以自己的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干部职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广西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记者何明通讯员王秋霞 陈建斌)(责任编辑:熊红祥)(来源:广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