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高危”矿井全部建立安全监控系统 为高瓦斯矿井装上火眼金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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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4:01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要求,今年年底以前,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全部建立并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说,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电子警察”,对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多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加快建设步伐。
根据安监总局的要求,年内原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实现矿务局(集团公司)内部联网。安监总局强调,凡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年底仍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或虽安装但运行不正常的,应责令停产整顿;凡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年底仍未联网的,应责令停产整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