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2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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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4:16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英潮 张振宁)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应对本市职工购房需求急剧提高及房地产价格增长的实际情况,满足借款人对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需求,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已办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能够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单位,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的单位,职工贷款最高限额可达30万元。
公积金贷款因为利率优惠,受到了广大购房人的青睐。当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含)以下贷款为3.96%,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41%。以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期限20年、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市民每月还款额为1255.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