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田警方倒查出租屋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5:30 深圳晚报

  福田警方倒查出租屋案件

  一批社区民警防范不力受罚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福轩报道出租屋发生案件,社区民警、出租业主都有可能受到处罚,甚至被刑事拘留。今年以来,福田公安分局通过倒查涉及出租屋的38宗重特大案件,
1名社区民警被调离工作岗位,10人被通报批评,9人被业务警告;处罚出租屋业主10人,刑事拘留2名“二房东”,12间出租屋被责令停租。倒查制度有效地促进社区防控工作,福田公安分局第一季度出租屋刑事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比下降了21.8%。

  4月29日1时许,在岗厦村发生一起涉黄命案:汪某将陈某带回租住的岗厦西三坊某出租屋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因嫖资发生纠纷,陈某一怒之下,持刀将汪某捅死。陈某逃离现场时被闻讯赶到的民警和联防队员当场抓获。

  案件发生后,福田公安分局立即派出调查组,对发案原因进行深入调查:社区民警在案发前曾走访过汪某,发现汪某有路边招嫖嫌疑,并将汪某列为重点对象进行临管。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案发生地出租楼房没有配备楼管员,出租屋管理员管理也不到位,出租屋管理员李某(男,湖南人)从未对汪某进行走访登记。房东文某(男,香港人)长期居住在香港,从未到出租屋管理站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只是委托出租屋一楼的小店老板代收租金。

  调查认为,虽然社区民警没有直接责任,但社区发生重大、可防性案件,按福田公安分局规定,发案责任与社区民警直接挂勾,社区民警必须承担防范责任,因而福田公安分局对岗厦社区民警作出通报批评一次的处理决定。业主文某,则被依法给予罚款1200元,并处暂停出租该房六个月的处罚。

  作者:记者李晓水通讯员福轩 发表评论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国画专题
国之瑰宝水墨风情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